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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出炉!!!马蹄莲创星计划来了!!!

INEW动态 2021-07-15 16:28:0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国家级新能源科技企业孵化器、新能源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的产业培育能力。进一步提高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专业化能力和深度服务水平,推动创新人才集聚、科技成果转化和市场化应用,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武汉新能源研究院现发布《马蹄莲创星计划实施方案》,通过该方案的实施努力将研究院建设成为新能源领域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创新发源地。


马 蹄 莲 创 星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工 作 目 标 

进一步扶持现有在孵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力,同时积极吸纳新生力量,引进孵化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团队,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实施“马蹄莲创星计划”,遴选并培育壮大 60家左右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区域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参 与 对 象

(一)与我院签订《孵化协议》的初创企业及团队,包括毕业企业。

(二)华中科技大学在校师生创新创业项目。

(三)其他新能源、节能环保、新型电力等领域的初创企业和团队。

未与我院签订《孵化协议》的初创企业和团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新能源、节能环保、新型电力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创新团队不做要求)。

3.企业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至少一项Ⅱ类及以上知识产权),且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

4.企业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


实 施 流 程

信息发布——申请报名——初步筛选——答辩评审——实地考察——审议公示——签订《孵化协议》,入选授牌。


评 审

(一)评审原则

坚持以实事求是、科学公正、市场导向的原则,发挥新能源天使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及其他创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从初创企业的商业模式、市场潜力、核心竞争力、团队搭建、产学研结合、经济效益等维度进行评审打分。

(二)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五星、四星和三星。

(三)评审组

评审组分为“路演评审小组”和“实地考察小组”两部分,成员由投资人、技术专家、市场专家、龙头企业高管等组成。

路演评审小组负责为项目路演评审打分。

实地考察小组负责对候选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扶 持 政 策 

1.扶持政策按照分层分类、科学精准、开放引导的原则,对应评价等级,分层分类予以资助扶持。

2.本政策由武汉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自印发自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3.上述支持政策可与省、市、区各级政府政策叠加,园区入驻企业房租减免也可叠加使用。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区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马蹄莲创星计划扶持政策


2021年7月12日

附 件 

马蹄莲创星计划扶持政策


一、普惠政策

(一)免费享受

1.可免费享受园区提供的工商注册咨询、地址提供、工程建设及装修咨询服务。

2.可免费享受园区提供的公共会议室。

3.可免费享受园区提供的创业导师“一对一”辅导服务。

4.可免费享受园区提供的各类项目申报咨询服务。

5.可免费享受园区提供的各类创业培训服务。

6.可免费享受园区提供的知识产权分析导航服务。

7.可免费享受园区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信息和投融资对接服务。

8.可免费享受园区提供的企业宣传服务。

9.可免费使用新能源大楼(光谷标志性建筑)展厅进行创新产品展示。

10.可为企业提供创新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场景。

11.可免费使用新能源研究院仪器设备共享平台。

12.可免费享受园区提供的各类需求对接服务。

13.可享受园区各类签约商户、星级酒店、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会员折扣。

(二)运营奖励

1.首次通过武汉市科技“小巨人”认定的,当年可减免最高不超过10%房租。

2.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当年可减免最高不超过20%房租。

3.新晋为光谷瞪羚的,当年可减免最高不超过30%房租。

4.获得其他国家级认定或参加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三等奖(含,或等同)以上,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减免房租。

上述奖励政策可与其他房租优惠叠加实施。

(三)培训补贴

企业高管或项目负责人参加“马蹄莲创星课程”,最高给予50%的费用补贴(含交通费、签证费等)。

(四)融资支持

优先享受我院合作的投融资机构的融资服务,或可以选择最高三年租金入股方式扶持,具体事项由双方协议另行约定。


二、入选了“马蹄莲创星计划”,可另外获支持

★★★★★:按照研究院关于国家级人才的支持条件,最高给予租赁总面积的40%、且不超过500㎡免租支持。

★★★★:按照研究院关于省部级人才的支持条件,给予30%、且不超过400㎡免租支持。

★★★:按照研究院关于市区级人才的支持条件,给予20%、且不超过300㎡免租支持。

以上政策在3年内逐年减半,具体按照《新能源大楼经营管理规定》(武新能发[2018]36号)执行。

针对已享受房租优惠、同时又获得星级评定的企业,从授牌后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星级评定等级享受房租优惠政策;如与现在享受的优惠政策有差别,按照 “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